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2AUypYZNM9U
林淑芬委員質詢衛福部有關巧克力標準
雖然巧克力大家都知道那是什麼?
如果你今天吃的巧克力,只有1%的含量來自可可,那麼你覺得這真的算巧克力嗎?
以你的感覺當然是不算囉,但很可惜,就算只有1%的含量,還是合法,所以台灣的巧克力產品就算成分弄得再稀,還是巧克力。
其實巧克力並沒有國家定義,台灣對於巧克力的定義只有兩個,一個是CNS7526的食用可可脂,另一個是CNS10028的食用可可粉。
CNS7526的食用可可脂只管了兩個品質標準
1. 游離脂肪酸1.75%以下,這意思是酸價在3.25以下
2. 不皂化物%0.7%以下,這意思是非油脂的成分在0.7%以下就可以了。
依照這個標準用什麼油大概都符合這個食用可可脂的品質標準
而食用可可粉呢?
CNS10028有幾個品質標準
1. 細度
2. 水分含量
3. 可可脂含量
4. 酸鹼值
從這四個標準來看其實,也很空。
因此目前是缺少巧克力的標準,也就是說如果要被叫做巧克力,那這個巧克力究竟應該有多少的成分比例來自可可呢?
以Codex 87-1981 這個標準可以看到
Chocolate (in some regions also named bittersweet chocolate, semi-sweet chocolate, dark chocolate or
“chocolat fondant”) shall contain, on a dry matter basis, not less than 35% total cocoa solids, of which not
less than 18% shall be cocoa butter and not less than 14% fat-free cocoa solids.
巧克力的定義是35%的可可固體的含量,不低於18%的可可脂與不少於14%的無脂可可固體。
除了這個以外其他的巧克力的標準也都設立了,
1981年的時候就已經制定了這個標準,我國分別在1981跟1983制定了食用可可脂跟食用可可粉的標準,然後就沒了。
沒有認真更新食品標準的問題,就算是巧克力這麼大的產業也是一樣,這應該也是台灣另類的食品奇蹟吧。
而至於巧克力的問題,國內的自產巧克力產業已經興起了,因該是他們自己需要主動去向社會大眾說明差異以及保證。